配偶团聚(可同性/同居)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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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做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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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能做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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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曾经担保过前配偶或其他亲人移民加拿大,但你没有根据担保协议为其提供财务支持,致使被担保人需要靠领取社会
福利金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你偿还了被担保人领取的社会福利金,就可以重新获得担保资格;
什么是同居Common-law P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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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法律中,只要双方同居一年以上并像夫妻一样生活,可以视为已经结婚。这种关系叫做普通法伴侣(Common-law Partner).
同居伴侣需要共同宣誓证明双方认可这段关系,采用的表格是IMM 5409 Statutory Declaration of Common-law Union,博泰加拿大办公室可以提供同居宣誓。
对于移民申请,通常还需要提供双方居住满1年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地址的水、电、气、信用卡账单,话费账单、租房合同,第三人证词等。
境外团聚和境内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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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担保时间比较快,通常适用于夫妻分居两地的情形,案子在CPC – Sydney先通过担保资格申请,然后通常分到香港或渥太华审核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申请,总时间1年左右。
境外担保有上诉权,境内团聚拒签了只能申请司法复核。境内担保可以申请配偶工签,对于申请人身份合法的情形,可以在递交境内担保的同时申请工签。对于申请人黑在加拿大的情形,可以在收到原则上批准(Approve in Principle, AIP)的信之后申请工签。
境内担保的拒签率较境外更低,如果申请人双方都在境内,面试(可能性较低)会在加拿大境内。境内担保不能只担保子女,可以在担保配偶(普通法伴侣)的同时将子女作为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