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成为指定雇主,满足以下要求:
• 雇主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雇主在大西洋区域持续、积极经营当前企业至少2年;
• 能够提供劳动力需求信息;
• 承诺与安居服务提供商合作帮助申请人定居与留任;
2. 成为被认可雇主,满足以下要求:
• 证明经过招聘努力,无法招聘到本地的劳动力以填补职位空缺;
• 招聘外籍工人,提供有效、全职、非季节性的工作offer,与外籍工人共同签署;
• 提供个性化的定居计划,与外籍工人共同签署。
1. 申请人确认符合大西洋移民试点项目某一类别的资格要求;
2. 寻找指定雇主:
• 有意参加大西洋移民试点项目(AIP)的雇主与省移民局联系,以表示有兴趣;
• 雇主与参与的安居服务提供商组织联系,并承诺准备工作场所以欢迎新来者;
• 雇主向所在省份申请成为指定雇主;
• 大西洋省份指定雇主;
3. 获得指定雇主的工作offer:雇主根据最初的评估,找到符合移民项目条件的申请人,并提供给他们一份工作;
4. 获得安居计划:
• 雇主将应聘者与参与的安居服务提供商组织联系起来,经过评估,制定出安居计划;
• 应聘者将安居计划的副本发送给雇主;
5. 获得海洋省份的认可:
• 雇主填写省级认可申请,根据应聘者的工作经验确定合适的方案,包括工作offer及安居计划,发送至所在省;
• 在急需填补该职位空缺时,应聘者可获得临时工作许可,某些条件是适用的,例如一份有效的工作offer、来自该省的推荐信以及一份申请永居的承诺书;
• 省份审查并批准认可申请,给应聘者发送认可信;
6. 移民申请:
• 应聘者填写永居签证申请,同认可信及其他所需要的材料一并寄送给IRCC;
• IRCC处理申请--大部分在6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完成;
• 批准应聘者及其家人来到加拿大海洋四省;
• 雇主配合安居服务提供商组织,帮助申请人及其家人在工作场所及社区定居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必须持有新省雇主的工作offer,并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