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者停留许可(VR)是居留许可/大签的一种,用于在加拿大境内合法停留,不能用于出入境(往返美国除外)。Visitor Record的外观和学习许可、工作许可相似,但通常不能用于在加拿大合法学习或工作。如果访问者需要申请小签用于出入境加拿大,必须递交加拿大境外使馆,通常得离开加拿大申请。续签访问者身份,要求之前的身份依然有效,否则应当在失效90天内申请恢复身份。如果是第一次境内续签,通常需要体检。
以下情况可以考虑申请VR:
• 访问者身份延长。如入境时给了半年或更短的停留期,快到期时希望能再多停留一段时间;
• 其他身份(学习许可、工作许可)即将到期,却又不符合申请学签或工签的条件,希望能继续合法停留。
申请时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解释,说明为何需要延长停留期。一般前两次续签通过率接近100%,之后如果一直不离开加拿大、在境内续签,成功率会逐渐降低,建议每次续签都找到较好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
VR获批时通常会再给半年停留期。如果陪伴在加拿大读书的子女,可能可以给更长的时间(陪读签);如果是陪同在加拿大学习、工作的父母或配偶,通常可以给到他们的学签、工签有效期相同的时长;如果是父母、祖父母陪伴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子女、孙子女,并且申请人符合超级签证的条件,停留许可通常可以再给1年,即使申请人是持有普通访问签证入境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