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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航空新规“知多少”?

来源:BUUK.ca | 作者:Buuk | 发布时间: 2019-07-20 | 755 次阅读: | 分享到:

你知道么,为了更好的保障乘客的权益,加拿大航空乘客保障权益的新条例已经从7月15日开始生效啦。该条例适用于所有往返加拿大的航空公司,规定航空公司遗失行李或因机位超卖而令乘客不能上机,都需要作出赔偿。无论是回国探亲访友还是环游世界旅行,这条新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根据加拿大运输部长加尔诺(Marc Garneau)的声明,新条例将分两个阶段实行,两个阶段的开始时间分别为2019年7月15日和12月15日。



1、超额预定


由于超额售票或飞机定期维修等原因,航空公司需要乘客放弃其机位时,航空公司应对此提供赔偿,赔偿金额取决于乘客被延误登机的时间长短。


延误0-6小时:赔偿900加元


延误6-9小时:赔偿1,800加元


延误超过9小时:赔偿2,400加元


另外,航空公司需在拒绝乘客登机前找到自愿放弃乘搭本班飞机的志愿者乘客。该乘客需与航空公司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表明他们愿意以航空公司提供的福利换取他们的座位。


 


2、行李丢失


根据新规,若航空公司遗失乘客的行李,乘客最高可获得2,100加元的赔偿。乘客需在120天内提出赔偿申请。


 

4、航班延误或取消


一旦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必须在登机前以广播公报、屏幕信息公告、乘客选择可通信方式如电子邮件或短信这三种方式告知乘客。航空公司必须持续更新航班状态(每30分钟),直到确认新的出发时间。


如果在乘客登机后,若飞机在三个小时内都未能从停机坪出发,则乘客必须被安排下机等候,除非即将起飞。

 


若航空公司在可控制范围及与安全无关的情况下取消或延误航班,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提供饮食、住宿交通服务并且按规定金额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金额可达1,000加元/人。


 


近期有行程安排的“小飞侠”们, 不妨多留意一下相关乘客权利的消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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