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加拿大政府会接受身在境外的日子,为获取永久居民资格的时数计算。
若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在海外工作,但只要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相关日子亦会计算在所需的「730日居留要求」之内:
-加拿大或当地其中一个省份的公共服务部门全职员工;
-总部设于加拿大的企业雇员,工作需要处理公司的海外业务;
-身处海外、为*加拿大企业工作的合约雇员。
*加拿大企业是指一间由加拿大人持有的公司,其业务预期亦能够获得一定的盈利收益。
如加拿大永久居民打算与其配偶或伴侣出游,其配偶或伴侣是加拿大公民或居民,需要额外留意下列事项:
-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与其同为加拿大公民的配偶或伴侣从加拿大出境,在加拿大境外的每一日亦会计算在所需的「730日居留要求」之内。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或伴侣都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并一起从加拿大出境,配偶或伴侣是加拿大企业或公共服务部门的全职雇员,在加拿大境外的每一日亦会计算在所需的「730日居留要求」之内。
-如果该永久居民为儿童,而父母亲的其中一人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上述条件同样有效。
如属于上述情况其中之一,阁下有责任保留所有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符合签证官的要求。如是因受雇于加拿大企业而获辖免,则必须保留所有来自雇主的相关文件。